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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康保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122名工作人员公告

login1911 2023/12/15 9:23:01 3925 0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为满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共招聘工作人员122名,应聘人员可通过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事服务“事业单位招聘3”专栏(http:/sj.zjk.gov.cn)、康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jkkb.gov.cn/)查询招聘信息。招聘单位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康保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28日至2005年6月27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


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8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部分岗位有康保户籍要求的,应聘者本人、配偶或其父母中有一方为康保户籍,则可视为其本人具有康保户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进行体检。


6、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7、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8、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9、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在康保县服务期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康保县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康保县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④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⑤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事服务“事业单位招聘3”专栏(http:/sj.zjk.gov.cn)。


3、报名时间:6月28日9:00至7月3日17:00。


缴费时间:6月28日9:00至7月4日17:00。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8日--6月30日,截止到6月30日下午17:00仍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人员报名时,7月1日9:00至7月3日17:00将对其他所有符合该职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开放报名。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⑴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康保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


⑵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⑶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⑷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⑹应聘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⑺报名交费通过支付宝付费,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注:1.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2.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资格初审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并进行后续相应操作处理,因不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错失报名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考场设在康保县,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


2、笔试准考证打印。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根据网上通知时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没有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


3、笔试科目


(1)医学类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8:2;


(2)综合类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5:5。


每类考生以上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一周左右,在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3专栏(rsj.zjk.gov.cn)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和证件审核时间、地点,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5、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总体情况划定。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要求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户籍材料、笔试准考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和有关材料证明等;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已与现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主要领导签字)。


3、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一次进入面试,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8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4、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资格。


5、医学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公共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高者优先。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审档


考察由用人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主要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未达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标准的,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七)公示、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康保县政府网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就业、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包括一年试用期),期间不得调离服务单位;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其他相关事宜


1、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3、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2)等处理。


5、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公告发布后,如有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313-5550600


监督举报电话:0313-5512078


 


康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sj.zjk.gov.cn/single/643/202339.html